
在东莞市第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涉案团伙在境外设立窝点对中国民众实施诈骗,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委托人被指控参与该诈骗团伙并承担后勤保障工作,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此时,李晖律师接受了委托,开始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面临诸多痛点。信息不对称是一大难题,当事人对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知之甚少,很容易在侦查过程中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而程序拖延也会让当事人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李晖律师深知这些痛点,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即拘留至批捕的37天内,他没有等到卷宗到检察院才行动。李晖律师通过会见委托人,了解情况后尽快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或《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为改变委托人命运、争取后续缓刑甚至撤案奠定基础。
首次会见委托人时,李晖律师不仅了解案情,更向委托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其在侦查人员讯问下做出糊涂供述。同时,考虑到嫌疑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极度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家人问候,稳定其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在阅卷过程中,李晖律师展现出了高超的专业能力。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委托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就将其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李晖律师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证据体系。
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他不是为了获取新证据,而是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委托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在这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李晖律师围绕委托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无罪辩护。他全面梳理全案证据,结合刑法犯罪构成要件,提出专业的无罪辩护意见。虽然法院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充分考量了李晖律师提出的辩护观点,认定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仅承担后勤保障工作、未直接参与诈骗实施,在所有被告人中作用最小,依法对委托人作出显著轻于其他同案犯的刑罚判决。李晖律师精准论证委托人在诈骗团伙中的次要、辅助作用,重点突出其仅承担后勤保障工作、未直接参与诈骗实施、无诈骗获利等关键事实,还针对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殊法律问题,制定专属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大幅轻判的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李晖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在复杂的法律困境中开辟了一条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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