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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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欠物业费法院是能够强制执行的。如果小区物业去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会通过银行查封欠物业费的业主也就是所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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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物业费法院能强制执行

欠物业费法院是能够强制执行的。如果小区物业去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会通过银行查封欠物业费的业主也就是所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如果该被执行者的账户是有钱的,银行就会进行划扣,如果账户里没有钱,法院就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资产进行查封,进行拍卖或者其他处理以抵扣物业费。

如果是可执行的案件,一般的执行期限是在法院接受原告方的申请并进行立案后的六个月内执行完毕,但要是属于非执行案件的话则一般执行完毕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如果在执行期间,要中止执行则需要扣除中止执行的时间。如果由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应当向执行法院的院长或者副院长报备并通过后可延长期限。如果该法院判定强制执行法的六个月之后,强制执行仍然没有执行,则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上一级法院经过审查后属实,上一级人民法院则责成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执行。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与相应的利益相关者认为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有不正确和不适当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和相关利益者可以向该执行者所在人民法院反应,该人民法院应该及时处理。如果,该人民法院没有处理,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二、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物业方面提供的服务不到位,才让大部分业主都不愿意支付物业费。不过也有那种恶意不缴费的情况,区分不同的情况,实际的处理方式也应该不同。而物业和业主因为物业费问题产生了争议,此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对于那种恶意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也可以在获得了法院生效、有利判决之后,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业主而言,恶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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