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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难点凸显
20XX年X月,张X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兰州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检察院后,张X委托了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刘磊律师及同事。经阅卷和与张X沟通,对检察院指控罪名无异议,但难点在于张X曾因网络犯罪被判处缓刑,案发时仍处于缓刑考验期。在与检察院沟通量刑时,承办检察官始终不同意对张X再次适用缓刑。这种缓刑期再犯罪的情况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较为棘手,很多检察官和法官对此类案件适用缓刑持谨慎态度。
积极沟通策略
案件进入法院后,从业以来代理数百起案件的刘磊律师与同事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刘磊仔细研究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1998)高检研发第16号规定,翻到相关条文进行深入分析。他还搜集了类似的裁判案例,将这些法律依据和案例提供给承办法官。刘磊凭借多年处理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清晰地向法官阐述张X符合缓刑的条件。
专业成果展现
最终,在刘磊律师的努力下,张X本罪与前罪被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作为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兰州市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刘磊,通过此次案件,证明了即使前罪被判处缓刑,出现新罪且新罪符合缓刑条件,依然有可能被适用缓刑。这一成果不仅为张X争取到了较好的判决结果,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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