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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19时许,在青岛市市北XX附近,高XX遛狗未拴绳吓到姜X,双方发生争执,高XX用手机戳击姜X脸部致其左眼重伤二级。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XX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高XX不服提出上诉,此时,执业第4年的朱建波律师接手此案。
深耕刑事辩护的选择
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只专注刑事业务,源于他曾在市级检察院工作,有多年公诉人经历,熟知公检法办案流程和思维。在累计承办200余件案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百余件的经验中,他深知刑事辩护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在他看来,每个刑事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和名誉,必须办到极致。
精准辩护策略
朱建波律师仔细审查案件,从判决书和证据入手。他发现高XX虽系电话传唤到案,但侦查阶段否认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构成自首。不过,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且高XX在二审期间认罪悔罪,通过亲属对被害人在法定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外进行补偿并取得谅解。朱建波结合自己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波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撤销一审量刑部分,判处高X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案后,朱建波进一步完善了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策略和要点,为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借鉴,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持续深耕和专业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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