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走向破裂,起诉离婚
原告祁某某和被告杜某某在2019年福建打工时相识并同居,2021年8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女儿祁XX出生。婚后,两人因为生活琐事频繁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渐渐不和睦。2023年2月,原告祁某某因家中事务回到云南建水老家,把女儿留在被告身边照顾,从那之后两人开始分居。分居期间,被告拒绝原告探望女儿,还经常以孩子为由向原告要钱,这让原告彻底失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于是,原告委托李耀贤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了三个诉讼请求:一是判令双方离婚;二是判令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三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争议焦点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原告主张,婚后双方频繁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分居近二年,被告拒绝自己探望女儿,还以孩子为由索要钱财,这些都表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所以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分居近二年,且被告同意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争议焦点二:孩子抚养权归谁
原告认为自己有能力抚养女儿,希望女儿由自己抚养,这样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然而,法院考虑到女儿在分居期间一直跟随被告生活,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女儿由被告抚养。
争议焦点三: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定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自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离婚的核心诉求,同时明确了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支付相关事宜。
法律建议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该多沟通、多理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矛盾积累导致感情破裂。如果真的走到离婚这一步,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时,一定要客观地考虑孩子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同时,在决定起诉离婚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双方矛盾的相关证据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李耀贤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李耀贤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本科,自2022年执业至今,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他职业生涯始于司法体系内部,先后在法院与公证处任职,熟稔诉讼程序与证据规则。在这起离婚案件中,他精准论证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助力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成功实现了原告离婚的核心诉求;还基于子女实际生活状况,协助法院明确了抚养归属及抚养费标准,平衡了双方权益与子女成长需求。正是他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婚姻案件时格外从容,能精准剖析案件、预判走向。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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