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主张合同相对方为XXX公司,试图以此逃避赔偿责任。执业多年、承办过700余件理财、房产、经济纠纷案件的杨蕾律师,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合同关系的认定对案件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她仔细审查证据,发现被告以个人账户收取原告款项,且以个人名义与瑞丰中心签订协议,原告收到的收益也由被告支付。凭借在理财纠纷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杨蕾律师抓住这些关键证据,主张原、被告之间成立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
杨蕾律师接案后,立即展开对案件证据的全面审查。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的她,在处理理财纠纷案件时有着独特的操作习惯。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在审查过程中,她详细梳理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资金往来记录、收益支付情况以及相关协议等证据。过去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的经验让她敏锐地注意到,被告以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操作以及收益支付这一细节,对于认定合同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她没有忽视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证据,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与法院的沟通中,杨蕾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她向法院提出,被告以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并支付收益,这表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法院初步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被告与XXX公司的协议。对此,杨蕾律师补充理由称,根据她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即使被告与XXX公司有协议,但从资金流向和收益支付来看,原、被告之间的委托理财关系更为直接和明确。在多起理财纠纷案件中,她曾通过类似的证据分析成功认定合同关系。最终,法院采纳了杨蕾律师的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在责任划分方面,杨蕾律师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向法院提出被告接受委托理财时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对理财资金管理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酌情认定委托理财期间的损失由原告承担30%的责任,被告承担70%的责任。杨蕾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大部分的理财款赔偿,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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