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ArticleTitle}

一、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法院执行财产的手段有哪些?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三、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在民间债务纠纷案件中,一个被告可能有多个原告主张债权。法院判决后,被告败诉执行判决书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确保自身利益。因为存在多个债权人,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分配就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进行。冻结财产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61****4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法院执行顺序是怎样的?
法院执行顺序是先将被执行财产偿还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然后偿还拖欠国家税款,之后是清偿其它债务。如果同一个被执行人面临多个执行申请,则法院会根据执行财产的情况在申请人之间按照比例分配。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法院执行公司财产分配顺序
法院执行公司财产分配顺序: 1.首先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 2.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 3.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13浏览 2024-09-27
执行财产分配顺序
10w+浏览2023-09-16
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进行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务人拖欠数额较大,经过催促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等判决下来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同一财产,存在多个执行申请的,按照申请执行的先后顺序分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拍卖款的分配顺序
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35浏览 2024-10-02
执行财产分配顺序
10w+浏览2024-02-24
可执行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赔偿的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在执行程序中,分配财产的顺序如下: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但是有多个担保物权的,则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无担保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来受偿。
40浏览 2024-10-10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一个自然人会从出生到死亡,死亡后可以会涉及到继承等事宜 ,公司也一样从成立到终止,那么公司终止后财产如何分配呢,今天我们说下破产的财产分配的顺序。 我们最先要出的是破产的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才是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伤残补助与抚恤费用,再次是社会保险费用与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384浏览
执行财产分配顺序
10w+浏览2024-02-23
关于执行财产分配顺序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执行财产分配顺序的规定是首先是需要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用,其实就是偿还国家的税款,最后才是偿还其他的债务。目前如果存在强制执行这个问题的话,人民法院就是按照上述的标准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和分配原则
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是法定优先权债权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按债权查封顺序先后受偿。轮候查封的分配原则是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47浏览 2024-10-12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一个自然人会从出生到死亡,死亡后可以会涉及到继承等事宜 ,公司也一样从成立到终止,那么公司终止后财产如何分配呢,今天我们说下破产的财产分配的顺序。 我们最先要出的是破产的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才是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伤残补助与抚恤费用,再次是社会保险费用与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459浏览
可执行财产分配顺序
10w+浏览2023-09-15
财产保全在执行中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执行财产的顺序是什么
法院执行有法定顺序:首先保障员工和法定代表人的工资与生活费用;其次清偿税款和其他债务。如资金不足,将按债务大小逐步偿付。同顺序内无法全满足,则按请求权优先级分配。未解决部分,债务方继续承担。
31浏览 2024-03-25
法院执行环节的分配顺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br/>  <br/>一、如果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先依此原则):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查封,扣押或冻结,如你所述已经被财产保全的。若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 ? ? <br/>  <br/>二、如果现在只有你有生效判决,先执行你的申请。  如果你的债权也未有生效判决,那就属于: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你先财产保全,也是先执行你的。<br/>? ? <br/>三、你在申请执行时,只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即可,至于执行中采取什么措施,那是的职权,不是你来定的。<br/>  ?<br/>四、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br/>  <br/>(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 <br/> <br/>1、多份法律文书;  <br/>2、一份法律文书。  <br/>(二)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 <br/> <br/>1、企业法人;  <br/>2、公民或其他组织; <br/>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br/>(三)从债权的种类上分四种情况:  <br/>1、所有权,或请求移转标的物的请求权,或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 <br/> <br/>2、担保物权,或对该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  <br/>3、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  <br/>4、一般金钱债权。  <br/>(四)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br/>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br/>(五)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原则的条件:  <br/>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多个债权人;  <br/>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br/>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br/>4、多个债权人向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br/>(六)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原则,适用以下被执行人:  <br/>1、正常经营中有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br/>2、无清偿能力,但没有人申请其破产的企业法人; <br/> <br/>3、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公民或其他组织。 <br/> <br/>(七)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br/>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br/> 按债权人参与分配原则清偿的条件: <br/> <br/>1、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多个债权人; <br/> <br/>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br/> <br/>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br/> <br/>4、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br/> <br/>5、被执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包括财产保全),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  <br/>6、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 <br/> <br/>7、该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各债权的清偿顺序比例。  <br/>只有相同的债权,且都是金钱债权的,才产生是否实行参与分配原则,如果债权种类根本不同,则不存在参与分配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按照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而应当根据债权种类确定优先次后的清偿顺序。  <br/>(八)多份生效法律文书是一个做出的,如有下列情况可以考虑按比例清偿: <br/> <br/>1、债务人是同一个,各债权的性质相同,案件性质相同,都是基于相同的事由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br/>2、尽管两个案件性质不同,债权性质不同,如果采取执行措施明确是为了两个案件的债权人共同实施的。  <br/>(九)不同种类债权的清偿顺序:  <br/>1、所有权和担保物权;  <br/>2、请求交付标的物(指特定特)债权; <br/> <br/>3、一般金钱债权。  <br/>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同时出现时: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br/> 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br/>(九)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  <br/>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尽管债权种类相同,但只能按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或者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破产程序受偿。不能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br/>(十)被执行人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债权人除了可以按债权种类的清偿顺序受偿外,还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但不能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br/>(十一)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415浏览
可执行财产分配顺序
10w+浏览2024-03-0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77****451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4****945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519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