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要注意好解散清算时间和人员等事项。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我国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的解散清算其实就相当于人类寿命的终结,但是由于涉及到众多的利益主体,是不能草草了事的。当合伙企业满足了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是可以安排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清算过程结束之后的清算报告则应该向登记机关报送,申请企业的注销登记。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伙联营·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77****779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8****52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518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公司符合解散条件,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5浏览 2025-01-03
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20浏览 2025-01-12
合伙企业个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企业个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br/>一是如何确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申报时间和地点。实行查账征收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将各企业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款后,各投资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br/>二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问题。根据财税〔2008〕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br/>三是合理费用予以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br/>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br/>四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招待费用扣除有最高限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另外,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6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合伙联营 > 我国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1****284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8****375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320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