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ArticleTitle}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在以上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中,自行协商和调解不是当事人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仲裁程序才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要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事实劳动关系的发生以实际劳动行为为唯一认定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

第二,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一是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说明双方的事实关系已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解除,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用工方违法的解除,那么就必须要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如劳动者解除,就要看当事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所以,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法也会不一样。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3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关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35****44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12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66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形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吗?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8浏览 2025-02-19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仍然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规定,包括以下6种情形:<br/>1)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br/>2)劳动者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br/>3)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解除。<br/>4)单位裁员。<br/>5)单位违法解除。<br/>6)双方协商一致解除。<br/>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br/>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r/>(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r/>(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br/>(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r/>(五)因本法<br/>第二十六条<br/>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br/>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br/>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r/>(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br/>(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br/>(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br/>(五)因本法<br/>第二十六条<br/>第一款<br/>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r/>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r/>(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br/>(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br/>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br/>(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br/>(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br/>(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br/>(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br/>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br/>(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br/>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br/>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br/>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br/>(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r/>(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r/>(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br/>(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br/>(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监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br/>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br/>(一)劳动合同期满的;<b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br/>(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br/>(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br/>(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续延】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br/>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br/>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br/>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br/>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br/>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br/>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br/>第四十八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br/>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br/>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br/>
418浏览
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10w+浏览2023-09-11
劳动者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发放证明。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据(欠条)。2、社会保险记录。有的单位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工作服、工作记录。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浏览 2025-01-25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仍然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规定,包括以下6种情形:<br/>1)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br/>2)劳动者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br/>3)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解除。<br/>4)单位裁员。<br/>5)单位违法解除。<br/>6)双方协商一致解除。<br/>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br/>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r/>(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r/>(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br/>(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r/>(五)因本法<br/>第二十六条<br/>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br/>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br/>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r/>(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br/>(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br/>(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br/>(五)因本法<br/>第二十六条<br/>第一款<br/>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r/>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r/>(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br/>(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br/>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br/>(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br/>(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br/>(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br/>(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br/>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br/>(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br/>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br/>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br/>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br/>(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r/>(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r/>(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br/>(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br/>(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监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br/>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br/>(一)劳动合同期满的;<b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br/>(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br/>(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br/>(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续延】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br/>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br/>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br/>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br/>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br/>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br/>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br/>第四十八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br/>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br/>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br/>
339浏览
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10w+浏览2024-02-27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者怎么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5浏览 2024-10-17
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10w+浏览2024-03-05
劳动者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
员工可以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供在单位工作时的工作证、单位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单位的员工名册,也可以认定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成情形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多样:1)无效的劳动合同,虽有书面但缺失要素;2)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3)合同期满后继续雇佣;4)口头约定薪酬与劳动条件,受严格管理;5)提供身份证明或登记表作为证据;6)试用期过后未签正式合同仍视为劳动关系。
10浏览 2024-06-29
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情形有哪些
10w+浏览2023-08-31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临时用工多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只要存在了劳动关系,而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法理分析上,劳动合同规定是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操作上这一个月的期限适用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的解释。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
47浏览 2024-09-19
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情形有哪些
8.6w浏览2023-09-1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8****869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78****141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410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