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能土地确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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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户口迁出只要满足进城工作子女、出嫁女、新增人口、全家迁出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具体来说,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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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土地确权吗?

户口迁出只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

1、进城工作子女

农民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留在城市,且个人户口迁入城市,他们中有的在小企业打工,有的进入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但他们在老家仍有承包地,他们应不应该登记在新的权属证书上呢?

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2、出嫁女

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出嫁女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取得土地承包权,那么,出嫁女应登记在娘家还是婆家的权属证书上呢?

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3、新增人口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随意调整。但作为家庭成员的新出生人员,是否也应登记在这次确权登记的新权属证书上呢?

有关文件规定,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4、全家迁出

承包期内,承包户全家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业,但目前他们仍有承包地,此次是否要给这部分人群确权登记且颁发证书呢?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如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综上所述,农民从自己的老家去城市打工的情况非常常见,而且为了下一代的生活更好就会将孩子也带到城市来接受更好的教育,但是因为教育或者其他不得已的原因而使得户口迁出的话,法律上也是允许他们继续保持农村的土地并接受确权的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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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能土地确权吗
[律师回复] 户口迁出只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1、进城工作子女
  农民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留在城市,且个人户口迁入城市,他们中有的在小企业打工,有的进入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但他们在老家仍有承包地,他们应不应该登记在新的权属证书上呢?
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2、出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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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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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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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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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迁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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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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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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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可以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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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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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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