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需备齐以下资料:验收合格证明、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方初步审核结算文件及计算公式、施工蓝图、竣工图纸、隐秘工作与设计变更资料、工作联系函、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如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机械设备,需提供扣款材料清单。这些资料是结算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常见且争议大。解决时,各方需依法提供充分、准确的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书面协议、备忘录、当事人陈述及证人证言等;证明合同涉及各方面如预算、决算、收付款凭证等的文件;以及证明各方身份的个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证明等。这些证据为认定责任提供有力支持。
工程款立案无合同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投诉方身份,确保追偿顺利; 争议须属本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围及管辖权限;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便于法庭公正审理。 若满足上述条件,可向本院递交诉状,依法维权。
工程项目中途停工时,结算应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造价进行。 双方需按合同条款规定清算费用,确保遵循合同条例。 结算过程中,需精准计算已完成工程量,并邀请多方代表参与确认;同时整理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盘点工程材料;提交结算申请;确定物资供应商和分包商费用;若建设单位未履行结算文件,可委托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结算。
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诉求为发包方履行验收义务并支付工程款项。胜诉后,若对方拒付,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据法律,对被告财务进行合法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关于工程款项拖欠,可寻求政府协助调解,但需注意政府无裁决权。如涉及政府项目,可向发起政府请求支付。此外,这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法院诉讼是最终解决途径。如胜诉后欠款方仍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承包方追偿工程款失败且无法通过和谈解决,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诉讼过程中,承包方需提交全面详实的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单位资格证、招投标资料、行政许可文件、合同及协议、施工图纸、不可抗力证明、施工日志、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文件、质量验收证明、支付凭证、分项包工明细和竣工结算书等。这些证据需在施工前收集和整理,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因此,施工过程中应重视证据材料的采集和保管。
工程欠款欠条应清晰明了。 顶部中央标明“欠条”二字,其后空行写正文。 欠款方(债务人)与受款方(债权人)姓名须与身份证一致,附身份证号。 明确欠款事由和金额,金额需有大小写,防止篡改。 注明欠款和还款日期,日期放大书写。 约定利息应明确数值。 欠款方签名并按指纹,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