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银行卡被冻结说明银行卡暂时无法使用,不能存款和取钱。银行卡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持卡人的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给持卡人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持卡人的银行卡。
若是个人输错密码超过银行的规定次数引起的冻结,只要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最近的营业厅。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自然会解决的。若是由于银行系统出现故障引起的冻结依旧和上面一样,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营业厅解决。若是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银行卡被冻结,银行卡何时解冻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再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存在诸多争议。在产生基础上,观点不一,有的基于原保险人赔付,有的强调再保险人自身赔付。范围方面,争议是能否代位全部求偿权还是仅份额。行使程序和条件也无统一标准,如通知被保险人规定不明。这些争议致使实践中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具不确定性,亟待法律和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统一。)
银行滞留资金有多种情形。一是客户账户异常交易,因监管要求被临时管控,像频繁大额异常转账;二是客户未履行协议如贷款逾期,银行有权滞留资金还款;还可能是银行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遇到资金被滞留,客户可联系银行,因异常交易需按要求提供材料解除管控,因系统问题则要求银行纠错。)
票据到期两年后通常无追索权,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不行使即消灭,旨在维护票据流通秩序。到期两年后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消灭,但被追索人清偿后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诉讼日起三个月有效。持票人超时效虽丧失票据权利,仍享有民事权利,可请求返还相当利益。)
一般债券能否支付监理费视具体情况而定。它是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等发行的,用于无收益公益性项目。若项目符合使用范围且监理费是必要合理支出,履行审批流程后可用其支付;若不符或未获批则不行。使用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和财政规定,严格按预算与审批程序执行,确保合法合规。)
私款公用非明确法律概念,一般是个人支付本应由单位付的费用。经单位允许、有正常审批流程且及时报销平账属正常资金使用。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可能违反单位财务制度,无法报销时单位可能要求返还。若借此套取资金、虚构费用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判断其性质要综合具体情形、合规手续及款项流向等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