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也就是说医师在非执业地点不具有处方权。处方权是指具有开具处方药品的权力。
职工医保住院没有时间限制。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定,是依据患者病情是否治愈,或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才能决定是否出院。另外,医保政策从未规定过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限额。
发现医生误诊时要及时保留证据,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两方协商不定,证据不一的继续向上一级进行投诉。
医生不给开诊断证明的话是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医院都有医院的规定。诊断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病人确实存在疾病,医生确诊后才会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
医疗纠纷律师费用,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代理二审案件,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医院漏诊责任需具体判断,依据《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原则,若因违反诊疗规范、未尽注意义务等过错导致漏诊,则需担责。关键看漏诊与患者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如延误治疗致病情加重等,医院应赔偿。患者可收集病历等证据,申请医疗鉴定确定责任,若医院有过错,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医疗事故有诉讼期: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知道或应当知道”指患者/家属知晓事故发生及侵权人);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时效内若有向义务人提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仲裁等情形,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规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需满足主体合法、行为违法、主观过失、有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五个条件。如用错药、违规输血等属此类;患者特殊体质或现有医疗水平难预料的不良后果则不算。)
理疗事故发生后,应先确保患者及时救治,同时固定病历、理疗记录、收费凭证等关键证据。可与理疗机构协商责任及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投诉。此外,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若仍无法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误诊申请赔偿步骤如下:先及时收集病历、检查报告等诊疗资料,对病历真实性存疑可要求封存;接着与医院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可申请医疗事故或损害鉴定,确定医院过错及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若鉴定显示医院有责,可起诉,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依实际损害而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