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去起诉离婚。只要想离婚,是一定有办法可以离掉的,只是可能需要第二次起诉,或者多次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其他。但是在实践中,“应”该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法官往往更看重当事人是第一次起诉还是第二次起诉,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存在特殊情况的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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