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被羁押,不影响贷款合同的效力,贷款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否则便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在羁押期间,无法正常还款的,首先看贷款是否有担保人,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没有担保人或者担保人不还款,贷款已届清偿期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对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期间发生的违约行为,贷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
(一)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保证人;
(三)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四)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六)向保证人追偿;
(七)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八)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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