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来说说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肖像”如何理解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博士导师,我国民法典人身侵权部分起草人之一)认为,肖像,肖者“相似、象”,“像”者比照人物制成的形象也。通俗地说就是“比照人物而制成的与人物相似的形象”;就是指通过绘画、照相、雕塑、录像、电影、电视等艺术形式,使公民的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因此,我认为,肖像不仅仅指一个人的五官面部之像,比如某个模特的写真,某个特定人物的全身照片,都是“肖像”。
2、肖像权与著作权肖像权的主体是与该肖像对应的某个人物,而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拍摄肖像的摄影师,当然在另有约定的情形下,也有可能是肖像者本人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就题主的这张照片来说,首先它是一副摄影作品,该摄影作品同时存在两种权利:两位老人的肖像权,以及这张作品的著作权。
3、如何维权要弄清这个问题,得先弄明白:谁来维权,维的是什么权如果摄影者在未征得两位老人的同意下,擅自拍摄这幅作品并将其传播公开,则摄影者侵犯了两位老人的肖像权;如果另有他人将摄影师拍摄的这幅作品,未经作者同意将其复制传播发行等,则所述他人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同时也可能侵害了老人的肖像权。分析至此,至于如何维权,你认为还是个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