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121号)文件的规定,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于施工企业的应纳房产税税款,应该通过会计科目的应交税金来进行核算,根据借减贷增的原则,在该科目下方,用贷方的数额来表示企业应该缴纳的房产税数额,借方则表示公司已经交过的房产税税额,贷方减去借方的余额表示该企业应缴纳但是还没有缴纳的税款。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数额根据发生额,如实填写。
如果企业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房产税,比如是通过银行存款缴纳的,那么分录就做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在我国,房产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照房产的原值,一次性扣除其百分之三十,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如果房屋用来出租,就需要按照租金缴纳房产税,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