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变更一般是指房屋买卖合同变更,房屋买卖合同变更是指
1.凡是对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作出的修改和调整,都可以称为合同变更。在中华人民共合同法的第七十七条写到,当当事人协商一致时,便可以变更合同。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2.在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或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3.如果发生下列条件,则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有一方在超过60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法律约定的其他情形。当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4.对房屋买卖合同法人变更能否终止的说法是如果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并且是自愿签订的,并且在不损害国家、集体、社会、第三人利益,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情况的情况下是合法地,可以终止。如果是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