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协议中商定了违约金,则按照商定必须交纳,除非用人单位提议免除违约金,或者两方商量一致免除违约金。三方协议中,法律并无不让写违约金,只是无将违约金作为合同的必须商定的条款。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私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限定的违约金,从事实上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