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仲裁伤害案外第三人利益,已经结案,第三人怎么救济

3.4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20-08-12 河南郑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2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5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仲裁伤害案外第三人利益,已经结案,第三人怎么救济?
一键咨询
  • 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开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漯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许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洛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信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驻马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驻马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漯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濮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濮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驻马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焦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漯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焦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许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驻马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丘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许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顶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洛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漯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开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驻马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丘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信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濮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顶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焦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顶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漯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焦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徐州177****235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74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34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您好,我叔叔现在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叔叔已经被公司给拖欠了工资了,现在叔叔要索要自己的工资,已经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了,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的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裁决,而由法院裁定该裁决不具有执行力的制度和程序。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制度。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应当取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我国《仲裁法》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4条 第1款规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出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的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同时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237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基于此,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无救济不途径。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从1995年8月2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涉外经济案件实行内审制度。按照该内审制度,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人民法院在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自1998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涉外仲裁裁决执行领域的“内审制度”也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受理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如认为应予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报其所属的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如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十五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3.4w浏览
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
10w+浏览2023-09-26
您好,我叔叔现在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叔叔已经被公司给拖欠了工资了,现在叔叔要索要自己的工资,已经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了,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的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裁决,而由法院裁定该裁决不具有执行力的制度和程序。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制度。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应当取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我国《仲裁法》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4条 第1款规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出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的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同时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237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基于此,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无救济不途径。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从1995年8月2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涉外经济案件实行内审制度。按照该内审制度,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人民法院在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自1998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涉外仲裁裁决执行领域的“内审制度”也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受理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如认为应予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报其所属的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如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十五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3.4w浏览
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
10w+浏览2024-02-19
您好,我叔叔现在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叔叔已经被公司给拖欠了工资了,现在叔叔要索要自己的工资,已经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了,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的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裁决,而由法院裁定该裁决不具有执行力的制度和程序。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制度。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应当取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我国《仲裁法》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4条 第1款规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出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的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同时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237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基于此,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无救济不途径。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从1995年8月2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涉外经济案件实行内审制度。按照该内审制度,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人民法院在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自1998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涉外仲裁裁决执行领域的“内审制度”也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受理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如认为应予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报其所属的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如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十五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3.4w浏览
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
10w+浏览2024-03-03
您好,我叔叔现在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叔叔已经被公司给拖欠了工资了,现在叔叔要索要自己的工资,已经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了,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的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裁决,而由法院裁定该裁决不具有执行力的制度和程序。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制度。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应当取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我国《仲裁法》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4条 第1款规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出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的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同时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237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基于此,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无救济不途径。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从1995年8月2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涉外经济案件实行内审制度。按照该内审制度,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人民法院在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自1998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涉外仲裁裁决执行领域的“内审制度”也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受理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如认为应予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报其所属的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如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十五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3.4w浏览
您好,我叔叔现在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叔叔已经被公司给拖欠了工资了,现在叔叔要索要自己的工资,已经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了,仲裁裁决损害第三个利益救济的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裁决,而由法院裁定该裁决不具有执行力的制度和程序。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制度。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应当取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我国《仲裁法》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4条 第1款规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出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的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同时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237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基于此,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无救济不途径。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从1995年8月2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涉外经济案件实行内审制度。按照该内审制度,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人民法院在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自1998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涉外仲裁裁决执行领域的“内审制度”也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受理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如认为应予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报其所属的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如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十五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3.4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