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你所说的“非风险代理方式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律师费最高支付比例适用超额累进费率”,除仲裁代理外,各类诉讼案件在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比例分档、累计收取。由于你的问题不明确,暂回答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