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总价包干合同需要核对工程量吗如下总价包干合同,有部分内容未施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风险和清单综合单价的风险都由承包方承担,竣工结算时需不需要重新核实清单量,另外,未施工部分直接从总价里扣除吗合同的几大要素。合同承包方式,对应的合同承包内容,合同对应的施工图纸,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对应变更洽商的调整方式。如果对应合同内的内容,没有完成,应就没有完成的部分进行扣减。但如果对应施工图纸确实没有完成,但资料显示完成,则个人认为,虽没有施工,也不应扣减。如果双方都有没有做到位的地方,则应一起协商,但没做的内容,也应扣减没有施工的内容应发生的直接成本,可保留投入的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等其它费用。(不会因个别情况而减少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等)但如果有增加工程量,则肯定会增加。这些都是对应合同的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合同清单,个人觉得无关。本来清单准确性,即清单内容的工程量偏差,清单项的偏差,应由甲方负责,现在合同中都转嫁给施工单位了。所以多项或漏项、清单工程量的多或少也就由施工单位受利或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