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开发商在出售完房产,并根据相关政策履行完保修期责任之后,对该项目物业就不存在任何管理责任及义务等。而房屋的日常管理、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的工作,也逐步交付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为了保证物业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开发商需要把物业建设资料、物业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移交给物业
2、物业公司在今后居民的正常生活中,配合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承担人口登记管理、住户子女就近入学(入托)、住户产权变更登记等等工作,因此,开发商需要把物业买售资料,业主资料等移交给物业公司
3、物业公司承担物业项目设备设施的更换和大中修管理工作,这些维修项目涉及公共维修基金的支付和使用。同时,物业公司也承担市政通邮、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网等服务资源的接入。因此开发商需要把物业立项、建设及竣工备案资料等移交给物业公司综上所述,只有将各项开发、销售、建设的资料全部移交至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才能安全、顺利、科学的实施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因此,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开发单位要向物业公司移交全部建设资料及业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