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我国电力法规定,电力使用人没有拖欠电费的或预售电力的,电力出售或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出售电力。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向当地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业主用电与物业费是二回事。物业公司以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不让你用电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电力局举报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电力局会维护业主的用电权利。物权法规定,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物业公司的捆绑收费是法规所不允许的,业主应当按时主动缴纳物业费,这是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和业主希望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