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从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束;因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也就是说,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最长60日;
2、如果是群体事件,比如有十人以上的民工讨薪,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会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3、耽误的时间主张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仲裁委不会支持;劳动仲裁开庭很快,最多耽误劳动者半天时间,不会有太大代价,而且劳动仲裁免诉讼费;如果自己没有劳动仲裁经验,还可以请远程指导,比律师费便宜很多;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条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