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现在对方耍赖,就要收集你有三万元提成未付的证据,收集到了可以起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第六条第
(三)项则进一步表明“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属于计件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即工资必须是按月兑现,即使有特殊情况,也不得超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底限。
虽然“款到提成”对公司的确是一种比较合适或合理的薪酬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虽然公司实行款到提成制度可以规避潜在的呆账、坏账,甚至可以防范销售人员与客户恶意串通以虚假合同方式来骗取业务提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时时刻刻坚持“款到提成”都符合法律规定,只要超出上述时间底限,则既不能成为其拒付提成工资的依据,对你也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如果公司将未收回货款当作拒付你业务提成的理由,无疑是对两个不同法律关系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