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男,汉族,19年月日生,户籍住址:×××。 被上诉人:×××,男,汉族,19年月日生,户籍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上诉人不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深龙法立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一般承揽合同纠纷予以立案。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一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案情如一审《民事起诉状》所述,理由亦如该状所述,此处不赘,本状特补充以下观点: (20)深中法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述明上诉人再行主张被上诉人未按原合同约定“供货时间”履行合同,理由不能成立(见第3页倒数第3行)。 但是,上诉人现起诉被上诉人的理由不是其未按原合同约定“供货时间”履行合同,而是起诉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现起诉被上诉人的理由与原起诉的理由是不一样的,应作为一个新的案件立案。 以上请求,恳请贵院予以支持为盼! 此致我想你就盗窃罪不予起诉书已经清楚了,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