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举例如下:
例如 某职工2005年6月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取得经济补偿金80000元,该职工在此单位工作时间为8年,故该职工就此一次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第一 按照国税发(1999)179号文件,首先计算出个人的月工资收入(视为月收入)
月工资收入:(80000-14063×3)÷8=4726.38(元)
第二、计算当月的个人所得税
月应纳税额:(4726.38-1600)×15%-125=343.9(元)
第三、该职工工作8年(视为8个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为:
应纳税款=343.9×8=2751.2(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补偿金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也是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达到纳税标准的才需要缴纳个税,否则的话就不用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