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有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2、如果经鉴定,不构成轻伤的,则属于民事侵权,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支付上述各项费用,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3、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以上就是对骑电动车撞到小孩检查没事怎么办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