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rn 办理条件rn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rn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rn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rn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n 办理材料rn
1、住房保障申请表rn
2、户口簿rn
3、身份证rn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rn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rn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rn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rn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n 办理流程rn
1、申请人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n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rn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rn
4、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rn
5、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