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倘若当事人知晓其他人实施了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隐秘住所或是财物支持,并且协助对方进行逃避或者制造虚假证言掩盖事实的话,他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抑或是管制。假如情况严重,犯罪的刑期将会上升至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不等。对于那些参与诈骗行为但尚未完全达成其目的的协助者来说,他们可能在当日即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们可能尚未来得及实现对诈骗者的援助与掩护行为,亦或是其行为并不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要综合考量各类相关事实和证据,包括犯罪的性质、严重性,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