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网络逃犯涉嫌诈骗后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内容:
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如果诈骗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被判处此类刑罚,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诈骗嫌疑人,如果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因素,认为其不会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对被害人或举报人等实施打击报复,也不会危害社会安全,就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如果网逃的诈骗嫌疑人存在上述特殊身体状况,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也能取保候审。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办结的情况,此时可以取保候审。
申请流程
1. 申请主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 申请方式 :通常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
3. 选择保证方式 :
保证人保证 :保证人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以及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的义务。
保证金保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因素。
4. 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各自的办案阶段都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决定。
5. 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注意事项
- 网络逃犯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自首情节可能会被司法机关作为考量因素,对取保候审的申请产生积极影响。
- 诈骗案件的金额、手段、造成的后果等情节对能否取保候审起着关键作用。例如,诈骗金额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相对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