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争议的自愿原则的贯彻实施,其所包含的内容如下:首要的,便是申请调解时的自愿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提出调解请求;接下来是在调解流程中的自愿性,双方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都享有自由表达意愿、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
另外就是达成协议的自愿性,调解结果务必要充分反映出双方的真实意愿;最终,当出现纠纷时,当事人亦可选择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法定机构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