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若受伤员工得以在此前的雇佣期内积累超过12个月的工作经验,那么他/她应基于该平均工资水平估算出自己的原有工资标准;若不足12个月,那么他/她的原始工资标准将基于在上一段工作时间里实际获得薪资总额的平均值进行计算;而若就业仅持续了不到1个月,那么他/她将根据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每月工资作为原有工资的衡量指标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
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