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启动诉讼离婚程序之际,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结合未成年子女、女性当事人以及未有过失方之权益为考量基础公平分割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上,通常根据生产、生活实际所需与财产的原始来源等因素为主导进行平均分配,但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个别处理亦可出现差异化结果。
如若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之所有权达成书面协议,以明确规定各自拥有、共同享有或者部分各自享有、部分共同享有,那么在离婚之时便应当依照协议内容予以妥善处置。
然而,这种协议不应绕开法律规定,若与相关法律相悖,该协议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