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领了4个月不到,有3年小孩,财产分割需先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同居期间财产。具体如下: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4个月内取得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等。离婚时,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领结婚证前双方处于同居状态,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此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