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专利转让给公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协商确定转让事宜
- 明确转让内容:个人(转让方)与公司(受让方)就专利转让进行沟通,确定要转让的专利具体信息,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等。
- 商讨转让价格与方式:双方协商专利转让的价格。转让价格可以根据专利的市场价值、技术先进性、预期收益等因素确定。同时,确定转让方式,常见的有专利权转让(即所有权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 ,不同许可方式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例如,独占许可意味着在约定区域和时间内,只有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该专利,转让方自己也不能实施。
- 拟定转让合同条款: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约定,如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违约责任、后续改进技术的归属等。比如,约定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50%的转让款,专利变更登记完成后支付剩余50%。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
- 起草合同:根据协商确定的内容,起草详细的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专利信息、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合同可以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 审核与签署:转让方和受让方仔细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个人签字、公司则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使合同正式生效。
准备相关文件
-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需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该表格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在申报书中,明确填写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变更前权利人(转让方个人信息)、变更后权利人(受让方公司信息)等内容。
- 证明文件:通常需要提供专利转让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证明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为法人,还可能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涉及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提交申请并缴费
- 提交途径:将准备好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 面交: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或各地的专利代办处提交。
- 邮寄: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
- 电子申请: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已经注册了电子申请账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在线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请。
- 缴纳费用:提交申请的同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费用标准一般为200元/件,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审核与登记
- 审核过程: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转让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如果申请文件存在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
- 登记公告:经审核合格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在专利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此时,专利转让正式生效,公司成为该专利的新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在1 - 2个月左右,但实际时间可能因申请情况和审查工作量而有所不同。
获取证明文件(可选):专利转让成功后,如需获取专利登记簿副本等证明文件,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专利登记簿副本能够证明专利的法律状态,在一些情况下(如办理相关资质认定、展示专利权属等)可能会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