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归属的认定
共同财产(需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继承/赠与未明确给一方的财产等。
例外:若双方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按约定处理。
个人财产(不分割)
婚前财产(如全款房、存款)、人身损害赔偿、遗嘱/赠与明确给一方的财产等。
二、分割原则
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法院一般尊重协议。
法院判决原则(协议不成时):
平等分割:原则上均分,但会考虑实际贡献。
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如一方抚养子女、或对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可多分财产。
补偿原则:如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如照顾老人、子女),可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