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第一次提交离婚诉状,2011年10月法院下达判决书,不予离婚;2012年5月,我第二次递交离婚诉讼,请问:应该走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因为婚后一周即分居,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债务,没有孩子抚养问题,案情再简单不过了。从立案后多久开庭,开庭前多久法庭应向原告送达被告的答辩状?二审是不是一定判离?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是否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双方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