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过世,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房子继承比例分以下几种情况:
有遗嘱
若儿子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房产归属,则按照遗嘱执行。比如遗嘱指定由配偶继承全部房产,或者指定父母继承一定份额等,都应遵循遗嘱的规定,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再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房产。
无遗嘱
-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例如,儿子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健在,那么通常是将房产作为儿子的遗产,由这几方平均分配,各获得房产的一定份额。
- 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儿子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他们也是共同继承,一般平均分配房产份额。
另外,若存在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