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权属关系
收集权属证明
若您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村委会出具的自留地权属证明,可直接作为证据。
若无书面证明,可请村委会根据历史分配资料出具权属说明,并请村民作证。
二、分步维权流程
1、协商解决
先与侵占方沟通,要求停止占用并恢复原状。协商时建议录音或请第三方见证。
2、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果,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调解。调解成功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责任和解决方案。
3、行政处理
调解失败后,向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处理申请,附权属证明、现场照片等证据。政府将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4、法律诉讼
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30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若自留地权属不清(如四至不明),需先由政府确权,否则法院可能不受理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