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行为犯法但实施了诈骗行为且金额达三万元,全退赃款后,处罚情况如下:
关于“不知犯法”的认定
刑法上一般不认可单纯“不知行为犯法”就不构成犯罪,关键看是否明知行为具有欺骗性并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若确实无诈骗故意,不构成诈骗罪;若应当知道行为性质仍实施,通常认定有故意。比如虽不知行为是犯罪,但知道自己编造理由骗他人钱财,就可能认定有诈骗故意。
诈骗罪量刑标准及退赃影响
1.?量刑起点:诈骗三万元,一般属“数额较大”。依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2.?退赃从轻情节: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如原本量刑可能是有期徒刑两年,积极退赃后,法官可能在这个基础上从轻,判处一年半左右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其他影响量刑因素
1.?是否有自首、立功:若存在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情节,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可减少基准刑40%以下;一般立功可减少20%以下。
2.?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若诈骗行为社会危害性小,且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调查等,法官量刑时也会酌情从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