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社借贷解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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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十八岁,具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拥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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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市拥有固定住所并长久寓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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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本行服务区内从事涉农生产经营活动,且从未以所经营的公司或事项申请过公司借贷;借债人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必须为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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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收入来源可靠,具有履行借贷合同、偿还借贷本息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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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信用良好,无任何债务纷争和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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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够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借贷保证。借贷用途(
1)用于种植、养殖等农、林、牧、副、渔的生产经营;(
2)用于农、副业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经营服务;(
3)用于购置、生产、经销和维修小型农机设备;(
4)用于生产、加工、运输、手工、商贸、旅游等涉农经营;(
5)用于其它符合市郊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的生产和经营。借贷额度、时限、利率(
1)单笔借贷的金额根据借债人状况、借贷保证方式进行确定。(
2)借贷额度根据分别的保证方式(典质、质押和保证保证)确定。(
3)借贷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和总行有关利率浮动限定执行。对于采用保证保证方式发放的借贷,原则上借贷利率应当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