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逾期期间一般是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的,通常体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或违约金
如果在相关合同中有关于逾期应支付滞纳金或者违约金的条款,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这些额外费用。以常见的借款合同为例,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规定借款人逾期还款时,除了偿还本金和正常利息外,还需按一定比例支付逾期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为未还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本金为 1 万元,那么每天就需要额外支付 5 元的逾期违约金。该违约金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是对守约方因对方逾期可能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
逾期利息
这在借贷关系中较为常见,金融机构在借款到期后,对于逾期的本金会收取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通常会高于正常借款利率。例如,正常借款年利率为 5%,逾期后年利率可能会提高到 7% 甚至更高。在信用卡使用场景中,如果持卡人未能按时全额还款导致逾期,银行会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并且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可能更为复杂,通常会采用按月复利的方式,使欠款金额不断增加。
催收费用
部分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如果债权方因债务方逾期而采取催收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要由债务方承担。这些催收费用可能包括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的服务费用、发送催款函的快递费用、进行电话催收而产生的通讯费用等。不过,催收费用的承担需要有合同依据,并且费用必须是合理、必要的。
不过,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逾期需要支付额外费用,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随意要求债务人支付。同时,即便合同有约定,额外费用的收取标准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明显过高,债务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适当减少。例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逾期利率、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通常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