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而不是奸淫幼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意味着,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直接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关于"明知"的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量刑标准
强奸罪的基本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特别说明
需要强调的是,奸淫幼女罪这一罪名已经取消。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奸淫幼女行为不再单独定罪,而是直接以强奸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