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在国内,离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协议离婚
适用情形 :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流程
准备材料 :一般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件等。离婚协议书应当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选择管辖机关 :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共同到使领馆,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使领馆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适用情形 :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
具体流程
确定管辖法院
- 原则上,如果双方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由于双方都不在国内,通常需要委托国内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根据法律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参与庭审。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不同地区的法院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当事人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