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没有证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以下是常见情形及解决办法:
- **家庭承包的农田**:若符合承包条件但未确权,可向发包方(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发包方核实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办理确权登记。若承包合同遗失,可由发包方出具证明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承包事实,再据此申请确权。
- **存在权属争议的农田**:因土地权属争议导致未确权,需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起诉至人民法院。争议解决后,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确权。
- **“四荒”地**:对于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若未确权,承包方需提交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公开协商确认书等材料,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确权。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历年交公粮票据等相关凭证。同时,避免拖延不办、自行涂改或伪造证明材料等错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