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并非绝对不能去外地上班,但如果工作地点超出你所居住的市、县,必须事先取得执行机关批准,不能先走后补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及《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外出属于可以申请的正当事由。你可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工作单位、具体地址、外出事由、目的地、路线、交通方式、起止日期和联系方式,并附劳动合同、录用通知等证明。如果取保候审由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执行机关批准前还要征得决定机关同意。获批后应按批准范围出行,保持电话畅通,传讯时及时到案,返回后及时报告;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还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在未收到明确批准前不要擅自离开,否则可能面临没收保证金、责令重新提供担保、变更为监视居住甚至逮捕。遵义郑青松律师建议先向执行派出所询问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间,再确定入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