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看这份确权证是“家庭承包户”确权,还是把父母个人列为权利人。
若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通常以“农户”为单位,不是父母个人遗产。确权证上一般会记载承包方(户主)和家庭成员。若你与父母属于同一承包户,父母去世后,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如你),承包地应由该户继续承包经营,其他兄弟姐妹若早已另立户、不属于该承包户,一般无权要求分割或“争地”。
但有两种情况要区分:一,若其他兄弟姐妹也登记在同一确权证的家庭成员内,他们对承包地享有平等权益,不能由你一人独占;二,若涉及父母生前承包收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可依法继承的财产性利益,他们可主张继承相应份额,但这不等于能直接分走承包地。
建议先核对确权证、承包合同和家庭成员登记。若他们不在该承包户内,你可拒绝其分地要求;协商不成,可请村委会、乡镇调解,或通过诉讼确认承包经营权归属。若确权证登记的是宅基地,规则又不同:宅基地以户为单位,户内成员可继续使用,房屋可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本身一般不能单独继承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