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直接主张要回,路径不止仲裁一条。
一、三条并行路径
① 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速度最快、成本最低,监察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逾期不付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② 欠薪事实清楚、无其他争议的,可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发出,不必先仲裁。③ 金额大或单位不认账的走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被欠薪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欠薪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
二、想辞职可一并主张经济补偿
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您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依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主张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
三、现在最要紧的是固定证据
① 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催讨的聊天记录;② 争取让单位出具书面欠薪确认或还款承诺,仲裁中效力很高;③ 没签合同的,用工牌、工作群记录、同事证言佐证劳动关系。
把欠薪月份、金额和是否打算继续在职告诉我,我帮您判断先投诉还是直接仲裁。